戶政訊息--內政部表示得提前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天申辦結婚登記

 

        上週三即民國(下同)9871日為我國「戶政日」,內政部除藉此表示感謝戶政同仁長年之辛勞外,也特別指出該部為落實便民服 務,業於9839日修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 業」4點第1規定,未來擬結婚之民眾得提前於指定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申辦結婚登記,而戶 政事務所將依據當事人指定之結婚登記日辦理結婚登記,以避免民眾須於結婚當日趕赴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之麻煩,並同時節省戶政機關須於例假日加派人力所 增加之費用支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