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律師公會拜訪公平會及2012.2.11「聯合行為採行直接刑罰之法理基礎與應有作法及內容兼論與搜索權引進之關係」研討會

台北律師公會將於1001130日拜訪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並針 對下列議題與公平交易委員會進行初步溝通,本所包國祥律師亦受邀前往參與:

() 特定市場之界定

() 預審制度之建立

() 公平會結合申報流程

() 閱卷制度之改進

() 不正競爭檢舉案之言詞辯論制度或聽證制度之建立

   其中,在競爭法案件中,「特定市場」界定 特別重要。「特定市場」之界定,幾乎左右案件未來之發展。據悉,公平交易委員會蔡蕙安委員刻正籌辦一整合性產業資料庫,俾供將來界定市場之界定。因此,台 北律師公會特擬邀請公平會派員授課,簡介公平交易委員會關於「特定市場」定義及該整合性產業資料庫之進展。

  此外,公平交易委員會刻正考慮修法,擬將特定行為之懲罰, 由原先先行政後刑罰之原則,修正為先刑罰後行政。台北律師公會委員會認為此等重要變革,實有必要讓會員事先瞭解其修法,進而表示意見。因此,已委請本所主 持律師包國祥連同競爭法委員會主委及行政法委員會主委邀請學者黃銘傑教授(主談人)、廖義男教授(與談人)及洪家殷教授(與談人),將於民國101211日早上以研討會型態,探討此間影響,題目為「聯合行為採行 直接刑罰之法理基礎與應有作法及內容兼論與搜索權引進之關係」,並擬將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派員 參與,以透過此研討會當場交換意見。(包國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