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法遵法原則

一、緣起

        全球實施反托拉斯法(或稱競爭法,在我國為公平交易法)的國家迄今已達100多國,並有許多國家相繼修訂相關法規,賦予主管機關更有效之調查工具與職權,並加重相關罰責,此對於外銷導向的臺灣企業而言,萬不可輕忽大意。

        最顯著的事例就是各國面板廠商於美國受到反壟斷調查與裁罰。美國司法部於2006年起即針對臺灣、日本、南韓之面板廠商展開反壟斷調查,其中幾家廠商認罪後繳交罰金了事,而力爭到底者,於20123月遭陪審團認定有罪,部分公司主管恐面臨最高十年徒刑及一百萬美元罰款,而對公司之罰金額度則可能高達數十億美元。

        任誰都不想因為商業決策誤蹈法網,而面對如此沉重的刑責與罰金。公平交易委員會已發佈「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企業訂定反托拉斯遵法規章之指導原則」,鼓勵並倡導企業制訂「反托拉斯遵法規章」。

        除了歐美各主要國家的反托拉斯法、競爭法之外,本所更希望藉此機會,將法令遵循的概念擴及於我國公平交易法之相關規範,避免企業動輒得咎而受訴訟之累,提 供客戶全面性的法律服務,有效控管企業營運之法律風險。

二、制訂遵法原則之功能

  1.強化企業對於法律規範之認知
  2.減低違法行為對企業產生的風險
  3.避免員工涉入違法行為
  4.儘早發現違法行為,及時採取因應措施
  5.提昇企業守法聲譽

三、安中提供之公平交易法相關法令遵循服務

        本所提供的法令遵循服務,最關鍵之處在於依照不同產業特性,量身打造符合客戶所屬產業需求之「公平交易法遵法原則」。

        以 我國公平交易法為核心,將「限制競爭」規範之三大行為態樣(即獨占、結合、聯合行為)、「不公平競爭」規範之相關法規、重要議題臚列說明,並彙整歷年來重 要實務案例,組織成完整之公平法案例資料庫,以歸納、分析主管機關之執法界限,另輔以歐美主要國家之競爭法、反托辣斯法之法令與學說發展為參考,針對各種 商業決策時可能遭遇之法律問題與障礙,擬定標準作業程序(SOP)與解決方案(Solution)。

        協助客戶建構一系列法令遵循原則,即可有效降低誤蹈公平交易法之法網而遭受行政上、刑事上處罰之風險;而依遵法原則保留相關資料、文件,一旦進入訴願或訴訟程序之後,亦可成為有利事證,提升行政救濟成功率。(本所專員吳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