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依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與電 業爭議調解辦法」受託擔任子龍建設有限公司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補助」案爭議調解案之專家學者調解委員
依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十一日公布之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與電業爭議調解辦法」,本所主持律師包國祥律師受能源局委託擔任子龍建設有限公司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 補助」案之調解委員,協助業者與台電釐清建商、系統商甚至台電間之責任區分,並針對光電躉售環節中之簽約日與完工日觀念正確釐清等工作,提供本所專業服 務。 (本 所主持律師包國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