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能源市場不應透過價格機制作為獎 勵專案規劃運作機制
對於嚴重欠缺自主能源之國家,包括油品及電力能源 市場在內,該國政府對油品及電力價格抱持高度介入之態度,實屬常見。以我國政府動輒凍結電價及油價之市場現狀,台電獨占並決行電力價格,民營電廠不願配合 修約亦遭各界批評,油品市場要不是台灣中油向經濟部提出油價調價公式,台塑石化長年來一意追價且調價模式根本與當初被認定為聯合行為之模式完全一樣,終因 一家事業是不會被認定聯合行為之道理,至今根本亦無任何油價自由化之結果出現。加上政府近日為穩定物價所作各項努力,連天然氣價格家庭用氣部分亦遭立法院 要求台灣中油凍漲,能源市場究竟是否具有自由市場機制?以國際法觀點,政府強力介入是否較為安全?此等新興問題均再再考驗著公平會及政府的智慧。

當此時機,本所主持律師仍聽聞再生能源獎勵專案若干議題似仍有意透過價格機制而解決市場專案規劃所遇難以解決之市場誘因問題時,便深感國內能源政策及市場管理似有再度深入研究分析以瞭解之必要。 (本所主持律師包國祥律師)